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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年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致力于教育事业,自1998年成立以来,为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拥有1.5万方的教学大楼,先进的教学设施和的教师队伍。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员的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在保障的同时注重知识的实用性。培训中心设公共营养师的培训课程,学员经培训后,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公共营养师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一)、认证对象:
营养师的认证对象涉及范围非常广,包括食品加工及保健部门、医院、宾馆、餐饮、旅游、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托幼机构、计划部门、美容、食品及食品保健公司以及有志从事公共营养资询、指导、评价、管理、宣传等人员。
(二)、申报条件:
★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培训内容:
食物营养价值评价;识别和防制食品污染;特殊人群食谱编制与评价,人体营养状态测定与评价;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的宣教;饮食行为与健康宣教;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
(四)、考试及授课时间 :
授课时间:每年3月、9月开始授课,具体时间按照实际情况制定。
教材选用: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培训专用教材
全国统考时间:每年5月和11月,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